佛安监〔2012〕25号关于申报2012年度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禅城、南海、高明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三水区安全监管局,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佛发〔2011〕10号)文件精神,推动科技兴安战略的实施,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07〕39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12年度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原则和范围
(一)项目申报原则
1.必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范围与支持对象。
2.必须符合全市2012年安全生产的中心工作和任务要求,资金主要安排在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研究推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重大理论研究等方面,资金安排坚持集中、高效原则,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3.对检查发现在去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单位不再安排。
(二)项目申报范围
2012年度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范围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减灾技术、重大灾害事故防范与预警关键技术、安全避险应急处置与救援技术、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安全监管监察与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等研发推广项目。
二、2012年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的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单位必须是各级政府机构、在佛山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者是在佛山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
(二)申报材料
申请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的申请报告;
2.《2012年佛山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承诺函》(见附件1);
3.《佛山市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申报表》(按照项目类别申请填写,具体见附件2);
4.《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
5.其他相关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等证照复印件;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上年度财务状况(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会计报告)和安全生产状况;
(3)申报单位上年度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取得的效果;
(4)申报项目的立项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在建项目的进度、申请理由与方向及分年度详细预算(附具体预算方案)、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项目目标与效果、预计产生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
(5)其他有关材料,如有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备案文件,申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要提交当地政府配套资金承诺函。
申报材料需要文字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表格格式可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fssafety.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中下载),并贴标签,注明申报单位和项目名称。
(三)申报程序
市属申报单位由市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市内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直接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属项目在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前,需经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四)注意事项
1.市行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项目符合本通知的要求。
2.凡项目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超期申报的,一概不予安排。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4月27日止。在此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受理各区、各单位项目申报材料。
(六)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一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二路8号六楼,邮编:528000 联系人:何江涛 联系电话:83997625。
三、项目安排
根据市政府《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科技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