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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登记通知

2008-02-01来源:佛山市信息协会

关于广东省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通知

按照人事部、信息产业部颁布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需对自200411日起取得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简称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或登记之日起算)。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持证者应到批准的证书登记实施机构(广东省获批准的证书登记实施机构为: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办理证书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证书不再有效。

佛山市信息协会作为佛山市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代受理机构,请各位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人查看证书是否需要登记,如需进行登记请于2008年51日前将相材料交至佛山市信息协会。

佛山市信息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平远南街4号 新发通信大楼7楼(惠景书城对面,过马路直走200米 即到)

电话:0757-833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