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信协〔2013〕7号
关于建立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
为更好地推进“智慧佛山”和“创新型城市”建设, 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信息化专家在我市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市信息化建设出谋献策,提供政策参考与咨询服务,我会受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委托,拟建立我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专家库并向我市相关单位征集
专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在我市科研院所、行政部门、企事业等单位从事信息化相关领域工作,包括:云计算与平台应用、大数据管理、GPS与北斗卫星导航、物联网、三网融合、计算机、软件与通信,物流与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等领域,且符合下述条件的,可以申报为我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专家库专
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从事信息化工作3年以上。
(三)具有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专家的基本职责
(一)参与研究和制订我市信息化推进的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措施。 (二)参与我市信息化项目的评审、验收,以及信息化相关课题研究和评审。
(三)参与我市信息化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审核,为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信息化宣传培训活动,为镇区和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和运用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对策建议。
(五)参与信息化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以及其他与信息化相关的工作。
三、申报方式与资格审核
(一)本次选聘采用个人申请的办法,由本人填报《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书证件复印资料于4月30日前寄送到佛山市信息协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路平远南街4号新发通信大楼七楼),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至282966464@qq.com。
(二)市信息协会对申报人资格进行收集,报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由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组织开展的有关信息化活动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专家库中遴选。对审核合格的申报人,颁发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专家库专家聘书。
(三)申报人需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是否入选如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专家库,所收材料恕不退还。 未尽事宜,请联系佛山市信息协会,联系人:区妙玲、彭晖,联系电话:83288828。邮箱:282966464@qq.com
附件: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佛山市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