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会顺利召开

2008-04-30来源:佛山市信息协会

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应用的日益深化,我省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突飞猛进,互联网用户约3700多万,网站数量30万多个,均居全国第一,我省已经是全国第一信息大省,信息网络已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违法犯罪,制作、传播淫秽、色情、赌博等有害信息,攻击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盗取他人网上账号,侵犯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已于 20071220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 200841正式实施,该《条例》填补了了信息管理的法律空白。为做好《条例》的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普及和推动信息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由市信息产业局和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指导,市信息协会主办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宣传推广会议暨信息网络安全和数据存储研讨会,于 429在佳宁娜大酒店举行。与此同时来自市直各有关单位近200人见证了佛山市信息协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分会、现代信息服务业分会成立挂牌仪式。

佛山市信息协会现代信息服务业分会、 佛山市信息协会 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分会揭牌

市信息产业局及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相关负责人都表示,希望两个分会要紧紧围绕佛山市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和现代化大城市,建设富裕安康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在提供多方位的服务体系的建设上争创行业优势,推动佛山市信息安全产业、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全面健康发展,使广大市民能够安全、快捷地获悉政府提供的各项公共信息与服务,为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上,市公安局网监支队王振群副支队长向与会的代表讲解了《条例》,据悉,《条例》是我国首个全面规范信息安全保护各个领域的了地方性法规。《条例》共46条,分为总则、安全管理、安全秩序、安全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与国家立法相比,《条例》补充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全面规定了对信息系统实行分等级保护。二是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三是规定了用户资料保密制度。四是对特种信息安全技术实行备案制度。

据了解,《条例》的出台是我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标志此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继续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为指导,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以“建为民公安、保南粤平安”为总体目标,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团结协作,依法清除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信息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佛山市信息产业局惠韶文副局长为佛山市信息协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分会名誉会长、会长授牌

 

佛山市信息协会颜乃谦秘书长为佛山市信息协会现代信息服务业分会会长、常务秘书长、副秘书长授牌